《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讀
2022年4月28日,晉江市農業農村局印發《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明確〈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規范管理規定〉業務操作的通知》(晉農〔2022〕29號),對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規范管理明確了操作規程,包括單價估算3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單價估算20萬元以上20萬元以及亟需實施的村級建設工程等村級建設工程管理日常操作進行細化。但現有文件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晉江市農業農村局決定對《晉江市農業農村局關于明確〈晉江市村級建設工程規范管理規定〉業務操作的通知》(晉農〔2022〕29號)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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