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金融機構,各高等院校:
為提振市場信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擴大有效投資,切實增強發展后勁,推動經濟實現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落實省委、市委“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部署,實施“強產業、興城市”雙輪驅動,打好“財政政策+金融工具”組合拳,全力支持企業增資擴產,推動擴大有效投資,加快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原則
(一)堅持項目引領。
(二)發揮集群效應。
(三)強化政策協同。
三、主要措施
(一)支持企業加大技改投入
完善企業技改補助政策,實施企業技改投資“直補+貼息”機制,支持擴大技術改造有效投資。一是對入駐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企業在項目建設期內實施500萬元(含)以上的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購置項目,由受益財政按項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500萬元。對入駐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的規上(限上)企業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引進高端裝備設備總價值達1000萬元以上的,由受益財政按其融資租賃合同實際發生金額的2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500萬元。二是對未入駐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的企業在項目建設期內實施1000萬元(含)以上的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購置項目,由受益財政按項目生產性設備(含軟件、技術)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300萬元。三是支持企業項目申報列入省重點技改項目庫,對符合條件的入庫企業固定資產融資,市級財政在省級貼息的基礎上再給予1%的貼息支持。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二)設立企業技術創新基金
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政府合作設立規模不低于100億元的市級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為我市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成長型等企業新實施的技術改造和研發投入項目,分別提供不超過項目總投資90%和不超過研發費用50%且利率為2%/年、期限最長5年的高效率、低成本融資支持。其中:對單家企業或單個項目的固定資產融資,貸款總額不超過3億元;對單家企業的研發融資,貸款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且不超過上一年度企業研發費用的50%,其中新注冊企業放款不超過1000萬元。企業支付利率與銀行回報利率的差額由財政給予貼息。企業或項目采取“白名單”管理方式,具體名單由市工信局、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稅務局認定發布。
后續根據企業技術創新基金實施情況,適時在綠色低碳、工業設計、供應鏈協作、現代物流、鄉村振興等領域推廣應用。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工信局、科技局、金融監管局,市稅務局,市金控集團,相關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三)設立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基金
市、縣兩級統籌設立總規模10億元、首期規模5億元的市中小微企業融資增信基金,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基金規模放大15倍的額度,為我市中小微企業以及鄉村振興領域企業和個人提供信貸支持,單戶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單筆貸款期限原則上不低于6個月、最長不超過1年,重點服務普惠小微、供應鏈、綠色低碳、科技創新以及鄉村振興等領域。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市金控集團,相關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四)設立企業應急保障周轉基金
市、縣兩級統籌設立規模不低于15億元的企業應急保障周轉基金,其中:市級5億元、縣級整體規模不低于10億元,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用于歸還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的短期周轉資金支持。構建市、縣兩級應急保障周轉基金協同聯動機制,加強業務合作,擴大服務覆蓋面,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多樣化“過橋”資金周轉需求。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銀保監分局,市金控集團,相關金融機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五)鼓勵掛牌上市企業再融資
支持和引導掛牌、上市企業充分運用資本市場工具,有效拓寬融資渠道,募集更多資金用于擴大有效投資。對掛牌、上市企業通過發行股票(不包含首發上市融資)、優先股、可轉債等方式實現再融資,且募集資金40%以上投資于我市的,市政府按實際募集資金的1%、最高不超150萬元予以獎勵。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六)構建多層次產業股權投資基金體系
發揮財政資金杠桿效用,引導撬動各方資本參與,建立健全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賦能招商引資和實體經濟發展的產業股權投資基金體系,加大對傳統優勢產業和先進制造業等領域的投資支持力度,實施“資本招商”“基金招商”,通過“以投帶招”模式,加大對高成長性項目的引進培育,擴大產業有效投資。一是做強政府產業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做實擴充市級政府產業股權投資引導基金;鼓勵各縣(市、區)結合自身財力情況和產業發展需要,設立縣級政府產業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增強市、縣兩級聯動和杠桿引導作用。二是支持和推動市、縣兩級國有企業根據自身功能定位、資源稟賦和業務發展需要等實際,設立市場化產業投資母基金,積極參與產業領域投資。三是加強與優秀基金管理機構合作,高起點設立產業升級母基金100億元和各類專項投資基金,并根據產業轉型發展和項目招商引資等需要,共同出資設立各類產業股權投資子基金,打造多元化政府引導型產業基金體系。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國資委,市級國資集團公司,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四、強化保障
(一)加強統籌協調。
(二)完善要素保障。
(三)提升服務效能。
(四)加強跟蹤問效。
五、其他事項
(一)我市現行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已出臺的扶持政策與本意見資金獎勵有重復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兌現獎勵。如遇具體條款有關政策修改按修改后政策執行。
(二)本意見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具體實施方案由各責任單位另行制定。
(三)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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