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埭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關于申請審批陳埭鎮洋埭村龍泉路、岸兜村安踏路和江頭村延河路等三條道路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的請示》(晉陳政〔2025〕73號)及規劃報批成果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晉江市六源南路市政道路二期工程配套道路洋埭村龍泉路項目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該地塊規劃”),執行中應平衡地塊需求與周邊關系、落實上位管控要求、執行技術管理規定。
二、原則同意該地塊規劃的規劃范圍:南起中興路,北至六源南路,規劃總用地面積約為2.28公頃。
三、原則同意該地塊規劃明確的主要用地性質及控制指標,在進行規劃審批、土地出讓或劃撥、項目開發建設時應嚴格按照該控規的圖則所具體明確的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執行。
四、該地塊規劃明確的道路、給水、污水、雨水、電力、通信、燃氣、管道等工程專項規劃的容量及接入方案應符合規范及有關部門的要求,你單位在組織編制該片區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應做好系統銜接、在組織實施落地時做好預留和景觀風貌管控。
五、該地塊規劃明確的其他管控要求,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定規劃及技術管理規定執行。
六、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調整或修改,應按照法定程序呈報審批。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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