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湖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申請審批晉江市龍湖鎮洪溪村村莊規劃(修編)(2024—2035年)的請示》(晉龍政〔2025〕36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晉江市龍湖鎮洪溪村村莊規劃修編(2024—2035年)》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區相對明確,規劃內容、深度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專家技術審查及村民代表大會決議等法定流程,能夠對洪溪村村莊發展建設起到較好的指導、控制作用,決定予以批準實施。
二、同意洪溪村村莊定位為晉江經濟開發區拓展區生活配套村莊,“村容整潔、鄉愁留存、生態良好”的閩南特色宜居鄉村。
三、同意規劃方案提出的村莊建設規劃,確定洪溪村村莊規劃總體空間結構為“一心一帶一軸兩片區”。
四、你鎮應做好村莊總體發展建設工作,著力于構建村莊新格局,完善村莊的各項基礎設施及道路交通組織,發展過程中注意與市區發展、周邊區域發展相銜接,構建優勢互補、互聯互通區域基礎設施發展格局,市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要做好技術指導及督查工作。
五、你鎮應根據洪溪村的特點,堅持因地制宜,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科學把握鄉村發展的差異性,合理確定整治提升目標任務,重點解決農民群眾最迫切、最現實的問題。
六、你鎮應會同洪溪村加強規劃的宣傳與引導,調動村民參與村莊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并逐步改變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規劃實施的監管工作,確保規劃落到實處。
七、經批準的規劃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調整或修改,應按法定程序呈報審批。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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