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盤活利用低效用地試點工作指揮部辦公室:
你單位《關于申請批復晉江市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專項規劃的請示》(晉盤活辦〔2025〕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晉江市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專項規劃(2023—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指導晉江市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規劃范圍為晉江市行政區域,規劃期限為2023—2035年,近期至2025年,遠期至2035年。
二、在《規劃》組織實施中,要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充分發揮《規劃》對晉江市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的指導引領作用。《規劃》落實要服從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加強與各相關部門的配合,密切協作,落實《規劃》提出的低效用地再開發目標、規模、分區、分類、分步驟策略等,引導低效用地再開發工作有序開展。
三、《規劃》經批準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如因發展需要確需調整的,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報批。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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