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區、有關單位:
現將《靈源街道2025年“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晉江市人民政府靈源街道辦事處
2025年1月2日
靈源街道2025年“三合一”場所
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來,我街道持續開展“三合一”場所專項排查整治,但社會面上“三合一”場所特別是住宿與經營合用場所仍存在,為保持常態化高壓整治態勢,從根本上消除我街道“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三合一”場所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街道辦事處同意,決定繼續在全轄區范圍內開展2025年“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目標,堅持“深化、拓展、規范、長效”的原則,全力整治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規范監管防范機制,鞏固“三合一”場所整治成效,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確保到2025年12月底,轄區的“三合一”場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實現員工宿舍與車間或倉庫分離、與經營部位分離,全年排查整改率達100%;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杜絕產生新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保持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向好。
三、組織領導
由街道“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掛靠在街道應急管理崗,以下簡稱街道“三合一”整治辦)統一組織和協調全轄區“三合一”火災隱患整治工作。各社區和街道“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共同參與,密切配合,分工負責,確保各項整治工作落實。
四、整治范圍與重點
存在人員住宿的生產、經營性“三合一”場所作為整治工作重點。
(一)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
(二)在有人員居住的民用建筑內從事生產儲存的場所;
(三)集經營可燃物品、住宿于一體的商業店鋪;
(四)已經整改完畢的“三合一”場所,列入回訪檢查的重點。
五、工作步驟
專項整治工作從2025年1月開始,到2025年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5年2月底前)
各社區要召開“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動員部署專題會,分解任務,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二)排查整改階段(2025年3月1日至11月30日)
1.各社區要在以往整治工作的基礎上,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調整“三合一”場所整治重點,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治責任。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全員投入,全力以赴,全面出擊,集中對轄區內生產、經營性場所開展拉網式大檢查,排查新增和回潮的“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并及時登記造冊,建立基礎臺賬,做到嚴之又嚴,細之又細,不留死角,不讓“三合一”有藏身之處。
2.對拒不整改的“釘子戶”、“難纏戶”等,堅決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督促火災隱患整改到位,切實做到“發現一處、查處一處”,根治“三合一”隱患。
3.對排查的“三合一”場所,應建立整治工作檔案,做到一家一檔,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并跟蹤督促整改。對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場所,要明確日常監管責任人,每3個月進行1次回訪檢查,填寫回訪檢查記錄,嚴防“回潮”。完善整治工作檔案,做到內容資料齊全,有整改通知書、有復查、有回訪登記表、查封啟封審批。
4.各社區要充分利用每月26日“安全生產檢查日”聯合派出所、市場監督管理所、應急管理崗等職能部門開展“三合一”場所整治聯合執法行動,并于每月27日將“安全生產檢查日”工作開展情況上報街道“三合一”整治辦。
5.各社區對發現的“三合一”場所,應堅持邊排查、邊整改的原則,立即責令遷出住宿人員,做到人場(倉庫、經營場所)分離?;蛘邔φ照渭夹g標準,立即進行防火分隔,做到人場(倉庫、經營場所)完全分隔,疏散通道分開。否則,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做到發現一家,整改一家,登記一家,并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將臺賬上報街道“三合一”整治辦。
6.各有關單位對存在“三合一”場所要報街道辦事處進行掛牌督辦。
7.實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社區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組織和工作機制,依法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
8.針對“三合一”場所邊整治邊回潮的突出問題,對發現新增的“三合一”場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采取“關、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一律責令停產停業,并上報應急管理崗。
(三)考評驗收階段(202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街道辦事處將適時組織人員,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形式,對“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進行督查,督查結果將通報,并納入季度考核。
2.各社區應在第一、二階段工作結束后5日內將該階段工作小結上報街道“三合一”整治辦,半年及年度“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則分別于6月30日前、12月25日前上報街道“三合一”整治辦。
六、職責分工
(一)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根據存在的“三合一”場所行業分類情況,將“三合一”場所整改任務分解到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街道“三合一”整治辦:
1.協調、指導各社區、各有關單位開展“三合一”場所的整治工作;
2.協助各有關單位查處群眾舉報的“三合一”場所,跟蹤落實整改并反饋;
3.對社區、各有關單位、派出所整治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4.適時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三合一”場所采取斷水、斷電、暫扣證照、行政拘留等綜合執法措施進行查處,督促整改火災隱患;
5.負責“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信息、文件的收發及上傳上達,收集、整理、匯總“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數據,建立完善相關檔案資料;
6.參與“三合一”場所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提出整改措施及處理意見;
7.開展“三合一”場所專項整治的宣傳工作。
(三)各有關單位:根據省政府安全生產工作“一崗雙責”的相關規定及《福建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若干規定》(閩政辦〔2014〕68號)的職責分工。
1.督促“三合一”場所制定隱患整改方案,為企事業單位提供業務和技術服務;
2.督促“三合一”場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隱患整改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
(四)各社區:
1.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主干負總責,分管兩委具體負責。完善“五包干”制度,把排查整治責任落實到社區兩委成員;
2.對轄區存在“三合一”場所進行全面的調查摸底,分類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3.對排查出的“三合一”場所,分類報送街道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三合一”整治辦;
4.跟蹤檢查和督促“三合一”場所整改,并按規定要求落實定期回訪。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排查治理。各社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到“三合一”場所危險性,切實提高認識,不斷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社區主干總責、分管兩委具體抓的工作機制,認真總結歷年來整治工作經驗,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有效措施,細化工作任務。各社區、有關單位要采取日查、夜查、互查、聯查、督查等形式,集中組織開展“拉網式”大檢查,分類逐一建立臺賬,完善檔案管理,全面掌握“三合一”場所的企業性質、建筑結構、規模大小、住宿人員數量、存在隱患等基本情況,采取有力措施,徹底整治“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
(二)結合標準化工作,落實排查整治“網格化”。要建立網格,實行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明確網格化管理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實行消防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構建“全覆蓋、無盲區”的消防管理網絡。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開展“三合一”場所“網格化”排查整治工作,并明確責任分工和責任落實。要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督促企事業單位開展硬件和軟件的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努力提高企事業單位的安全水平,從源頭上根除“三合一”場所隱患。
(三)加強聯合執法,形成整治合力。派出所、應急管理崗、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隊等部門要在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多管齊下,共同抓好“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三合一”場所完成整改后,在辦事處統一領導下,由“三合一”整治辦組織驗收,做到整治合格一個、組織驗收一個。凡逾期不改或經整治仍達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員生命安全的,必須吊銷相關證照并堅決依法予以取締。對經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場所,再次檢查發現“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締。
(四)嚴肅追究責任,落實責任追究機制。要嚴格按照《福建省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若干規定》(閩政辦〔2014〕68號)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印發“三合一”場所綜合整治工作意見的通知》(晉委辦〔2008〕14號)要求,落實“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責任追究機制,對本系統、本行業的“三合一”場所整治不力或發生火災事故實行責任追究。對于轄區內發生“三合一”場所火災事故尤其是亡人火災事故的,或者經督查檢查發現“三合一”場所整治不力的,將嚴格實行“三合一”場所整治工作懲處制度,采取經濟處罰、書面檢查、黃牌警告、新聞媒體曝光、取消評先評優、誡勉談話、停職檢查、調整職位、撤職查辦、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嚴肅處理。
(五)廣泛宣傳教育,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各社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宣傳“三合一”場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開展整治的有效辦法。要認真貫徹執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開展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普及防火常識、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廣大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強對企業員工特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技能培訓的內容,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要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參與“三合一”場所的監管,制定有獎舉報獎勵辦法,通過火災隱患舉報中心的建立,發動廣大群眾通過電話、信件、電子郵件舉報“三合一”場所,根據隱患輕重程度,經核實確認的給予一定的現金獎勵,讓“三合一”場所無處藏身。
(六)健全長效監管,保持常態化高壓整治態勢。“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的整治工作,務必持之以恒,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推進整治工作常態化。要及時調整充實整治工作領導機構,完善例會、報告、檢查、回訪、培訓、宣傳、建檔、抽查、獎懲等各項長效管理制度,鞏固整治工作成效,從源頭上防止“三合一”場所回潮與新增,杜絕發生“三合一”火災事故。
(七)應用技防措施,提升火災防范水平。各單位要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重點應用場所配備“5+1”簡易消防設施工作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16〕4號)要求,積極將簡易消防設施安裝與“三合一”整治工作相結合,在沿街經營店鋪、小生產加工作坊等場所應用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消防應急照明燈、滅火器、消防斧、自救式防毒面具(或逃生繩)等簡易消防設施,努力減少火災傷亡。
(八)強化督查指導,完善督查通報制度。街道“三合一”整治領導小組將不定期對各社區開展“三合一”場所火災隱患整治工作階段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并將檢查情況進行通報。各社區、各行業主管部門也應對本轄區、本行業的整治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對好的工作方法進行表揚推廣。對轄區“三合一”場所整治不力或發生火災事故的,要嚴格落實責任追究機制。
抄送:市“三合一”整治辦。
晉江市靈源街道黨政辦 2025年1月2日印發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