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建設部關于納入國務院決定的十五項行政許可的條件的規定》《泉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晉江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按照有關工作規定,現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2.通過中國郵政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福建省晉江市城市管理局(郵政編碼:362200)
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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