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22-0101-2024-11126
- 備注/文號:晉自然資〔2024〕463號
- 發布機構: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9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為提高晉江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水平,促進管理標準化、規范化和法制化,保障規劃實施,深化盤活利用低效用地試點工作,縱深推進“1+6”專項三年行動,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晉江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以下簡稱《技術規定》),作為本局規范性文件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本《技術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實行。本《技術規定》實施前已出讓用地或已取得《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且仍在有效期內的建設項目按原規定執行,原規劃條件約定的條款內容仍按規劃條件執行,工業項目辦理提容增效手續時可按本《技術規定》及相關詳細規劃對原規劃條件進行優化調整。
附件:晉江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晉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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