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0330-2025-00101
- 備注/文號:晉政地〔2025〕169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金井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關于申請審批<晉江市金井鎮山頭村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請示》(晉金政〔2025〕4號)及規劃報批成果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晉江市金井鎮山頭村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稱“該控規”),執行中應平衡地塊需求與周邊關系、落實上位管控要求、執行技術管理規定。
二、原則同意該控規的規劃范圍:東至民居、北至民居、西至民居、南至民居及現在農田,總面積約38.6公頃。
三、原則同意該控規的功能定位:以“低碳、生態、宜居、興業、榮商”為核心理念,發揮區位優勢,推進產村融合發展,打造集生活、商業、工業功能于一體,宜居宜業宜商的活力示范區。
四、原則同意該控規的規劃結構:“一軸、四組團”,“一軸”指發展聯動軸;“四組團”指東部工業組團、西部工業組團、居住組團、商業組團。
五、原則同意該控規劃定的土地利用規劃及主要規劃控制指標:在進行規劃審批、土地出讓或劃撥、項目開發建設時應嚴格按照該控規的圖則所具體明確的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把關、執行。
六、原則同意該控規劃定的“城市五線”,在組織實施時應落實遵守好該控規劃定的保障道路用地的“城市紅線”、保障各類綠地用地的“城市綠線”、保護地表水體的“城市藍線”,保障公用基礎設施用地的“城市黃線”,不得擅自調整、隨意侵占,并嚴格執行具體禁建、限建控制要求。本控規不涉及“城市紫線”。
七、原則同意該控規確定的“三大設施”,在組織實施時應優先保障該控規中確定的公共服務設施、公用基礎設施、道路交通設施布局和規模,做到區域發展與具體項目建設統籌、公共利益與個體發展目標兼顧。
八、該控規明確的其他管控要求,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定規劃及技術管理規定執行。
九、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調整或修改,應按照法定程序呈報審批。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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