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0330-2025-00102
- 備注/文號:晉政地〔2025〕170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永和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關于審批靈石路(社馬路—圍頭支線)改造工程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的請示》(晉永政文〔2025〕25號)及規劃報批成果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靈石路(社馬路—圍頭支線)改造工程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則》(以下簡稱“該控規圖則”),執行中應平衡地塊需求與周邊關系、落實上位管控要求、執行技術管理規定。
二、原則同意該控規圖則的規劃范圍:福廈客運高鐵泉州南站西部,西側與社馬路十字交叉,沿現狀靈石路成東西走向,北側順接現狀國際企業大道,規劃總用地面積約為10.94公頃。
三、原則同意該控規圖則明確的主要用地性質及控制指標:A—01地塊,用地性質為城鎮村道路用地。
四、該控規圖則明確的道路、給水、污水、雨水、電力、通信、管道等工程專項規劃內容的容量及接入方案應符合規范及有關部門的要求。
五、該控規圖則明確的其他管控要求,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定規劃及技術管理規定執行。
六、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調整或修改,應按照法定程序呈報審批。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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