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0330-2025-00103
- 備注/文號:晉政地〔2025〕171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永和鎮人民政府:
你單位《關于審批晉江市永和鎮塘下村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請示》(晉永政文〔2025〕24號)及規劃報批成果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晉江市永和鎮塘下村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下簡稱“該控規”),執行中應平衡地塊需求與周邊關系、落實上位管控要求、執行技術管理規定。
二、原則同意該控規的規劃范圍:北至廈漳泉聯盟高速、東至塘下水庫、南至在建晉江市晉中實驗幼兒園、西至南峰中學,規劃總用地面積約為11.68公頃。
三、原則同意該控規明確的主要用地性質及控制指標,在進行規劃審批、土地出讓或劃撥、項目開發建設時應嚴格按照該控規的圖則所具體明確的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等執行。
四、該控規道路、給水、污水、雨水、電力、通信、管道等工程專項規劃內容的容量及接入方案應符合規范及有關部門的要求。
五、該控規明確的其他管控要求,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定規劃及技術管理規定執行。
六、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嚴格遵守,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調整或修改,應按照法定程序呈報審批。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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