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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6101-1110-2024-00271
- 備注/文號:晉政辦〔2024〕15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15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
現將《晉江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2年8月3日印發的《晉江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晉政辦〔2012〕125號)同時廢止。
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8月1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晉江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 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強化我市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加強氣象災害風險科學防控,建立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聯動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氣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保障。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氣象災害防御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福建省氣象條例》《福建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福建省氣象災害防御辦法》《福建省自然災害防范與救助管理辦法》《福建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泉州市防汛防臺風抗旱應急預案》《泉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泉州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泉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泉州市低溫天氣應急預案(暫行)》《晉江市防汛防臺風抗旱應急預案》《晉江市低溫天氣應急預案(暫行)》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范圍內發生的臺風、暴雨、強對流天氣(雷電、雷雨大風、冰雹、龍卷風)、海上大風、低溫(雪、寒潮、冰凍、霜凍)、高溫、干旱、大霧等氣象災害事件的防范和應對。
因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海洋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道路結冰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相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防御體系,使災害損失最大程度減少。
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非工程性與工程性措施兩者相結合,加強氣象災害的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優化提升。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技術手段,提高氣象災害預報預警精準度,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氣象災害應急處置能力。
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據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上下級聯動、部門間協同。加強各鎮(街道)和各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做到資源共享,并建立協調配合機制,使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更加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軍地合作、信息共享。完善氣象災害信息軍地共享機制,雙方及時互相通報重大氣象災害信息,保證軍地雙方及時有效掌握氣象災害預測預警、防災避險等方面重要信息。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對氣象災害應對工作實行分級管理,以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程度為依據。各鎮(街道)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統一領導、全民參與。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機制。加強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打牢應急減災救災人民群眾基礎,有效提升公眾防御氣象災害水平。
二、組織體系
(一)應急指揮機制
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大范圍的氣象災害,并造成較大危害時,由市人民政府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指揮機制,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做好應對工作。相關部門、單位要健全以氣象災害預警為先導的聯動機制,健全聯合會商、聯合部署、聯合防御機制,及時啟動或調整應急響應,部署相關防御工作。
——臺風、暴雨、干旱引發洪水災害、臺風災害、干旱災害等水旱災害,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冰凍、霜凍、雪、寒潮等低溫天氣災害,由市減災委員會負責組織應對防范工作。
——海上大風災害的防范和救助工作由交通運輸部門、農業部門、海事部門以及其成員單位按照職能分工負責。
——氣象災害導致重大以上地質災害,由市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按照《晉江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組織實施。
——氣象災害受災人民群眾生活救助工作,按照《晉江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二)氣象災害應急聯絡員制度
政府辦、市委宣傳部、人武部、發改局、工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衛健局、應急局、林業園林局、泉州市晉江生態環境局、城管執法局、氣象局、文體旅局、供銷社、邊防大隊、消防大隊、武警中隊、融媒體中心、晉江經濟報社、晉江海事處、圍頭灣港務站、晉江太平洋港口發展有限公司、公路分局、泉州晉江國際機場、供電公司、福建廣電網絡集團晉江分公司、中國電信晉江分公司、中國移動晉江分公司等為氣象災害應急聯絡成員單位。
氣象災害應急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確定,市氣象局負責聯絡員的日常聯絡。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聯絡員會議,對氣象災害應急服務工作情況進行通報,收集各成員單位對氣象災害預警預報服務的需求、氣象服務經濟效益評估和氣象災害影響評估,商討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編發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簡報。
根據工作實際從氣象災害應急聯絡成員單位中聘請有關專家組成應急專家組,為應急管理和處置提供決策建議。
三、監測預警
(一)監測預報
1.綜合監測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加強氣象自動站網等建設,優化完善氣象、水文、海洋監測網絡。
2.預報預測
氣象部門要構建和完善氣象災害預報預警體系,加強對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研判,適時開展與毗鄰縣(市)氣象部門的天氣聯防,提高重大氣象災害天氣過程的預報預警能力,做好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天氣的預報預警和趨勢預測。
3.信息共享
氣象部門應及時發布氣象災害監測預警信息,會同氣象災害應急聯絡成員單位建立相應的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聯動機制,以及與當地駐軍建立氣象災害信息共享機制,以專報等多種形式將氣象災害信息及時通報各相關部門,實現相關預警、災情、險情等信息的實時共享。
4.災害普查
在各鎮(街道)統一組織下,以村(社區)為基礎建立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氣象部門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普查、風險區劃和風險評估工作,編制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為政府和相關部門防災減災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二)預警信息發布
1.發布制度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2.發布內容
氣象部門根據對各類氣象災害的發展態勢,綜合評估分析確定預警級別。預警級別分為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具體分級標準在附則中詳細說明。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由氣象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防御措施建議及發布機關等組成。
3.發布途徑
依托晉江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健全多種手段互補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系統。通過媒體報刊、廣播電視、手機短信、互聯網、預警顯示屏、大喇叭等傳播手段,及時、快速向社會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氣象部門及時向相關部門通報和向社會發布涉及可能引發次生、衍生災害的預警信息。
各鎮(街道)和各相關部門要在人員密集的車站、機場、港口、學校、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航道、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等重要交通線路和橋梁、隧道、急彎、陡坡等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重點路段,以及農林漁區等建立起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氣象部門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前,根據具體情況提前發布作業公告。
(三)預警預防準備
1.為避免或減少氣象災害造成損失,各鎮(街道)和各相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應認真研究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御。
2.各鎮(街道)和各相關部門收到氣象災害預警時,應按照各自職責,啟動相應的氣象災害應急防御、救援、保障等行動,有關責任人員應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分析、評估氣象災害可能對本轄區、本部門造成的危害和影響,有針對性地采取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落細搶險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相應應急響應的全部準備工作。
四、應急處置
(一)信息報告
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對氣象災害發生、發展以及損失與防御等情況進行收集和提供,應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鎮(街道)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應按規定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
(二)響應啟動
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分為4個等級:由高到低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氣象災害預警級別是啟動應急響應的重要依據之一,具體應急響應級別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有關應急指揮機構和部門在氣象部門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級別的基礎上,對準氣象災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范圍,及其引發的或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在綜合評估基礎上按照職責和預案及時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三)分災種響應
當啟動應急響應后,各鎮(街道)及有關部門務必加強應急值守,密切監視災情,針對不同氣象災害種類和影響程度,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新聞媒體應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按照要求隨時播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及應急處置相關措施。
1.臺風、暴雨、干旱
由臺風、暴雨、干旱等氣象災害造成的水旱災害應對工作,按照《晉江市防汛防臺風抗旱應急預案》執行。
2.強對流天氣(雷電、冰雹、雷雨大風、龍卷風)
強化氣象部門監測預報預警,適時加大短時臨近預報時段密度,及時發布雷電、雷雨大風、冰雹、龍卷風預警及有關防御指引。雷電災害發生后,相關專家及時奔赴現場,做好調查評估和成因鑒定,并為處置災害提供技術指導。冰雹、龍卷風、雷雨大風災害發生后,按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提供氣象應急保障服務。
城管部門要采取措施,負責指導戶外廣告、城市路燈照明、景觀照明等設施的監督管理、用電安全、應急加固搶修。負責保障燃氣供應,指導開展因災損毀供氣設施的搶險修復。負責指導違規戶外廣告牌的拆除工作,督促指導環衛作業單位及時清掃路面垃圾。
住建部門要提醒、敦促施工單位做好在建工程項目防風準備,敦促施工單位加強對工地圍擋、外腳手架、臨時工棚等重點位置的檢查,必要時暫停戶外作業。
民航部門務必做好重要設施設備防護、加固,保障運行安全,做好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督促配合相關航空公司做好強對流天氣期間航空器轉場、系留等工作。
農業農村、林業部門指導有關經營主體做好災害緊急預防,災害發生后,組織力量指導災后恢復生產。
交通運輸部門應采取措施,加強內河水上船舶航行安全監管,提醒水上作業船舶、設施和人員做好防御工作,必要時采取停止作業措施,安排人員到安全避風場所避風。
文體旅部門及時發布旅游安全提示和出游預警信息,指導旅游企業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督促旅游景區按照市政府和市防指有關部署要求,及時做好景區游客疏散、撤離、防災避險救災工作,必要時督促其關閉。監督旅行社不得組團前往受強對流天氣影響的地區旅游。
電力主管部門要指導電力企業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運行監控,及時排除故障和險情,恢復正常供電。
3.海上大風
氣象部門負責加強監測預報,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及時發布海上大風預警及相關防御指引。
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沿海鎮(街道)做好海上漁船回港避風、海上漁排和進港漁船人員撤離上岸工作。負責做好避風漁港的規劃、建設與監督管理工作。海洋預報部門密切關注管轄海域風浪變化動態,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海事部門負責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海上大風對海上交通安全有較大影響的,及時發布航行警告,根據具體情況采取停航、限速或者劃定交通管制區等交通管制措施;負責組織、指導或具體實施海上搜尋救助工作。
港口部門要督促指導港口、碼頭加固有關設施,督促運營單位暫停運營、妥善安置滯留旅客。
4.低溫(雪、寒潮、霜凍、冰凍)
低溫(雪、寒潮、霜凍、冰凍)等氣象災害,由各有關單位按照《晉江市低溫天氣應急預案(暫行)》開展防范應對工作。
5.高溫
氣象部門要強化監測預報預警,及時發布高溫預警及相關防御指引,進行綜合研判,提出防御高溫影響的建議。
供電部門加強執行高溫期間電力供應平衡相關措施,確保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依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必要時根據預案執行負荷管理等舉措,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除電力故障,恢復正常供電。
住建、水利、交通運輸、城管等部門要根據職責做好建筑施工現場和環衛等高溫作業人員的防暑降溫工作,必要時調整作業時間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水利部門做好用水統籌安排,協調上游水源,確保人民群眾生活生產用水。
公安部門做好交通安全提醒,引導人民群眾提高交通安全防范意識,針對性開展車輛因高溫爆胎、自燃等風險提示。高溫天氣極易對駕駛員產生影響,要提醒其做好停車休息、補充水分,避免疲勞駕駛、超速駕駛。
衛健部門組織做好高溫中暑事件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要指導有關經營主體,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或減少高溫對農業、水產養殖業、林業的影響。
6.大霧
氣象部門要強化監測預報預警,適時提高預報時段密度,及時發布大霧預警及相關防御指引,根據大霧影響程度,進行綜合研判。
公安部門負責維持道路交通秩序,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遇到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采取其他舉措難以確保交通安全時,公安部門可實行交通管制。
交通運輸部門應及時發布道路交通運輸信息,組織開展交通滯留的加密監測,加強內河船舶航行安全監管。
海事部門應加強海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對霾和沙塵發生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監測。
供電部門應加強電網運行監控,采取有效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減少和消除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民航、鐵路部門應分別做好民航、鐵路運行安全保障、運行計劃調整和旅客安撫安置工作。
7.其他相關部門根據以上氣象災害種類及影響程度,按照各自職責采取相應應急處置措施。
(四)現場處置
1.應急響應啟動后,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加強24小時值班值守,確保通信暢通,有關人員及時到達預定崗位,對災害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分析研判,采取有針對性的防御措施。重大或特別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啟動后,各級各有關單位要全力組織做好本轄區、本部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進一步全面落實好各項防御措施。必要時,災害發生地鎮(街道)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視情動員全社會共同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在保證基本公共服務及必要的應急力量前提下,采取停工(業)、停產、停課、休市等措施。
2.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各鎮(街道)或相應應急指揮機統一組織,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盡力減少氣象災害損失,盡全力防止事態擴大。包括有序疏散人員、組織搜救、自救互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和隱患,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進行保護。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五)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1.根據氣象災害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氣象災害事發地的各鎮(街道)或應急指揮機可以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氣象災害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以依法征用、調用車輛、人員、物資等。
2.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受災地區的各鎮(街道)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應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鄰近鎮(街道)視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六)信息公布
1.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權威發布、接受記者采訪、提供新聞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報道等。
2.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歸口發布的方式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3.廣播、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當根據當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發布的適時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準確、及時、無償地向社會播發或者刊登。對臺風、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等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廣播、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建立快速發布綠色通道,應采用加開視頻窗口、滾動字幕以及插播、信息推送、短信提示等方式及時播發。
各鎮(街道)及其有關部門以及學校、社區、醫院、建筑工地、工礦企業等應指定專人負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傳遞工作,建立“鎮(街道)—村—戶”直通式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渠道。
各鎮(街道)、村(社區)委員會在收到當地氣象臺站發布的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后,應當運用高音喇叭、有線廣播、鳴鑼吹哨等多種方式及時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機場、客運碼頭、車站、高速公路、景區、醫院、學校、大型商場、文化體育場(館)、飯店、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應當通過廣播、電子顯示裝置等途徑及時向公眾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應急防御指南。
(七)應急響應解除與終止
經綜合評估,氣象災害影響短期內不再擴大或已減少或已結束,按照“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發布預警信息部門應當及時發布災害預警降低或解除災害預警信息;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或部門應及時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應急響應。
五、恢復與重建
(一)制定規劃和組織實施
根據災情實際和需要,受災地區的各鎮(街道)和各相關部門在氣象災害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后,繼續維持或者采取必要的措施鞏固應急處置工作的成果,防止發生次生、衍生災害;要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原則,制定恢復重建目標、政策、進度、資金支持、優惠政策和檢查落實等工作方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采取行動與措施,盡快修復被破壞醫院、學校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氣、供電等基礎設施,迅速開展醫療救治、災后疾病預防和疫情監測,進行現場消殺處理,及時調撥救災資金和物資,提供生活必需品等工作;使受災地區的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維護社會穩定安定。
發生特別重大災害,超過事發地鎮(街道)恢復重建能力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恢復重建規劃,出臺相關扶持優惠政策,市財政給予支持,幫助受災地區積極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同時,根據支援方經濟能力和受援方災害程度,建立鎮街之間對口支援機制,為受災地區提供人力、財力、物力、智力等多種形式的支援。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各個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二)調查評估
災害發生地各鎮(街道)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調查、評估與總結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及氣象災害的起因、影響、性質等問題,對氣象災害應對處置工作經驗教訓進行分析,提出改進措施。災情核定由應急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災害結束后,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將調查評估情況報送上級人民政府,重大、特別重大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結果與應急工作情況應逐級報至省人民政府。
(三)征用補償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各鎮(街道)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歸還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通信設備、運輸工具等;造成損壞或無法歸還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采取適當方式給予補償。
(四)災害保險
政策性保險和氣象災害事故保險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積極參與。保險機構應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保險監管機構依法依規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六、應急保障
各相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規定,切實做好應對氣象災害的各項應急保障工作。
(一)通信保障
建立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跨區域、跨部門,有線和無線,地面和衛星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廣播電視、通信部門應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保證災區通信暢通。
(二)供電保障
電力部門要優先保障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及相關重要用戶的工作用電。負責抗洪抗臺風搶險、搶排漬澇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三)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要實行聯勤聯動,聯合指揮疏導交通;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優先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災區人民群眾、救災物資運輸;鐵路部門及時組織搶修受損鐵路設施,妥善安置鐵路車站因災滯留旅客,確保人員和物資的運輸暢通;民航部門協調做好應急救援力量的航空投送保障工作。
(四)人力保障
有關部門可根據本地區發生的氣象災害事件影響程度,動員社會團體、志愿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五)醫療衛生保障
衛健部門負責組織災區受災人民群眾及有關人員的醫療救護、心理援助、健康教育和災區衛生防疫、疾病控制工作。對災區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六)物資保障
各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以及重要應急物資的采購、儲備、調撥、配送和監管體系。屬于氣象災害易發、多發地區的,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物資、應急處置裝備和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制度。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防止儲備物資被盜、挪用、流失和失效,確保救災物資供應。
(七)基本生活保障
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生活類救災物資的倉儲管理,積極做好采購和調運本級年度救災物資的工作。受影響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要保障好。民政部門對經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且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或個人納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圍。
(八)農業生產保障
農業農村部門做好儲備和調運救災備荒種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儲備、調劑和調運生產資料、農業救災物資的工作。各鎮(街道)及其防災減災救災部門應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并按照規范儲備重大氣象災害搶險物資。
(九)經費保障
市政府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保障氣象災害應急處置經費。主管部門應當確保專款專用,財政、審計部門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技術儲備
氣象部門應當開展氣象災害預報、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十一)預警與應急知識宣傳教育
各鎮(街道)和各有關部門應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提高社會公眾的防災避險意識,增強自救、互救能力。
氣象部門應依據本地氣象災害特點等,不定期組織開展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氣象應急知識宣傳科普。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獎勵
按照有關規定對在氣象災害防災、減災、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按照有關規定對因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致病、致殘、犧牲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按有關規定對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評定烈士。
(二)責任追究
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氣象局負責解釋。
本預案和晉江市氣象災害預警分級標準根據工作實際及時 修訂完善預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九、附則
(一)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1.臺風預警
IV級預警:預計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我市,陸地或近岸海域將出現8級及以上平均風或10級及以上陣風;或預計未來24小時內近海將出現熱帶低壓,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Ⅲ級預警:預計未來48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我市,陸地或近岸海域將出現8級及以上平均風或10級及以上陣風。
Ⅱ級預警:預計未來48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我市,陸地或近岸海域將出現10級及以上平均風或12級及以上陣風。
I級預警:預計未來24小時內熱帶氣旋將影響我市,陸地或近岸海域將出現12級及以上平均風或14級及以上陣風。
2.暴雨預警
IV級預警:預計未來24小時內有6個及以上鎮(街道)將出現5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過程中1小時最大雨量將超過30毫米。
Ⅲ級預警:預計未來48小時內有6個及以上鎮(街道)實況雨量加預報雨量將超過100毫米,過程仍將持續,且1小時最大雨量將超過30毫米。
Ⅱ級預警:預計未來72小時內有6個及以上鎮(街道)實況雨量加預報雨量將超過200毫米,過程仍將持續,且1小時最大雨量將超過50毫米。
I級預警:預計未來72小時內有6個及以上鎮(街道)實況雨量加預報雨量將超過300毫米,過程仍將持續,且1小時最大雨量將超過80毫米。
3.強對流天氣(雷電、冰雹、雷雨大風、龍卷風)預警
IV級預警:預計未來24小時有6個及以上鎮(街道)將出現9級陣風及以上雷暴大風、冰雹或龍卷風,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4.海上大風(除臺風外)預警
IV級預警: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近岸海域將出現8級及以上平均風,或者10級及以上陣風。
Ⅲ級預警:預計未來48小時我市近岸海域將出現9級及以上平均風,或者11級及以上陣風。
5.高溫預警
IV級預警:預計未來有10個及以上自動氣象觀測站最高氣溫將達37℃及以上,并可能持續3天以上。
Ⅲ級預警:預計未來有10個及以上自動氣象觀測站最高氣溫將達39℃及以上,并可能持續2天以上。
Ⅱ級預警:預計未來有10個及以上自動氣象觀測站最高氣溫將達40℃及以上,并可能持續2天以上。
6.低溫預警
IV級預警:預測全市有超過2個鎮(街道)最低氣溫將要下降到2℃以下,同時有1個以上鎮(街道)最低氣溫低于2℃且出現降雨(雪)、凍雨、結冰等天氣。
Ⅲ級預警:預測全市有超過2個鎮(街道)最低氣溫將要下降到0℃以下,并將持續3天以上,同時有1個以上鎮(街道)最低氣溫低于0℃且出現降雨(雪)、凍雨、結冰等天氣。
Ⅱ級預警:預測全市有超過3個鎮(街道)最低氣溫將要下降到0℃以下,并將持續5天以上;或有1個以上鎮(街道)最低氣溫低于0℃且出現降雨(雪)、凍雨、結冰等天氣持續3天以上。
I級預警:預測全市有超過3個鎮(街道)最低氣溫將要下降到0℃以下,并將持續7天以上;或有1個以上鎮(街道)最低氣溫低于0℃且出現降雨(雪)、凍雨、結冰等天氣持續5天以上。
7.大霧預警
IV級預警:預計未來2天有4個及以上鎮(街道)或沿海將出現能見度小于500米的霧。
Ⅲ級預警:預計未來2天有4個及以上鎮(街道)或沿海將出現能見度小于200米的霧。
(二)名詞術語
臺風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含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臺風、強臺風、超強臺風),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暴雨是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或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或以上的降水,會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雷電是指發展旺盛的積雨云中伴有閃電和雷鳴的放電現象,會對人身安全、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冰雹是指由冰晶組成的固態降水,會對農業、林業、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雷雨大風指伴隨雷電、冰雹、短時強降水出現的短時8級及以上大風,會對施工作業、水上交通、人身安全、室外設施等造成危害。
龍卷風是指從積云底延伸到路面或水面的快速旋轉空氣柱,會對人身安全、施工作業、交通運輸、建筑、電力和通信設施、農業、林業、水產養殖等造成危害。
海上大風是指平均風力大于6級或陣風風力大于7級的風,會對海上交通、海上作業、港口設施、施工作業等造成危害。
低溫是指氣溫較常年異常偏低的天氣現象,會對農業、林業、能源供應、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霜凍是指地面溫度降到零攝氏度或以下,會對農業、林業等造成危害。
冰凍是指雨、雪、霧在物體上凍結成冰的現象,會對農業、林業、交通、電力和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會對農業、林業、水產養殖、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攝氏度以上的天氣現象,會對農業、林業、水產養殖、電力、交通、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大霧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能見度小于1000米)的天氣現象,會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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