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1520-2025-00100
- 備注/文號:晉政地〔2025〕165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7
晉江市梧林古村落保護開發建設有限公司:
你單位《關于申請晉江市梧林古村落保護開發建設項目配套公園項目劃撥供地的請示》(晉梧林司〔2025〕6號)收悉,根據《福建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批復如下:
一、同意將經《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晉江市2019年度第二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復》(閩政地〔2019〕1382號)批準,位于新塘街道梧林社區的0.9763公頃國有建設用地(原地類為屬新塘街道梧林社區集體所有的水田0.7124公頃、其他農用地0.0759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21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167公頃),以行政劃撥方式提供給你單位作為晉江市梧林古村落保護開發建設項目配套公園項目建設用地。
二、未經批準,該宗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租和抵押,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三、本項目用地涉及的征地補償費,由你單位與新塘街道辦事處商定支付。
四、核定劃撥土地使用價款1139903.5元(其中耕地開墾費106860元、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331086元、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費用439335元、耕地占用費262622.5元),契稅等相關規費由你單位按規定繳納或申請減免。
五、本項目用地面積計入閩政地〔2019〕1382號文批準的我市2019年度第二十五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指標。
此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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