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905-1021-2025-00067
- 備注/文號:晉政靈〔2025〕38號
- 發布機構:靈源街道辦事處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13
各社區,各中小學,有關單位:
現將《靈源街道2025年小學招生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晉江市人民政府靈源街道辦事處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靈源街道2025年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晉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印發2025年晉江市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晉招考委〔2025〕6號)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靈源街道2025年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招收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確保全街道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提前入學。
二、招生方式和時間安排
今年小學全面實行“入學一件事”網上報名。具體時間安排如下,任何學校均不得提前招生。若未能在規定時限到線上報名的,由教育中心引導到周邊有剩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工作安排 |
市直小學時間 |
基層小學時間 |
學校向社會發布招生通告。 |
6月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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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預報名。正式報名后,報名信息由系統自動帶入。 |
7月2日—4日 |
7月2日—8日 |
正式報名。自行線上報名有困難的,可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前往學校,由學校工作人員指導線上報名。 |
7月5日—6日 |
7月9日—10日 |
學校初審。初審不通過的對象,學校通過系統短信通知報名對象,并逐一電話確認,準確告知其原因。 |
7月9日前 |
7月13日前 |
市級、街道復審。市教育局對市直小學報名復審;靈源街道教育中心組織對轄區基層小學報名復審、調劑工作。 |
7月11日—13日 |
7月15日—17日 |
公布錄取結果。招生系統短信通知。學校公示錄取結果。 |
7月15日左右 |
7月19日左右 |
未達招生計劃的學校補錄。 |
7月28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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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校公示并報送招生情況。 |
7月30日左右 |
三、報名證件辦理時間
小學招生需提供的《戶口簿》《房產證》《居住證》《勞動合同書》等證件,簽署日期應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憑“社保繳費憑證”入學的學生父(母)在我市繳交社會保險需半年以上(2025年3月1日前開始并連續參加我市社會保險)。
四、招生原則
(一)劃片招生、應招盡招。組織服務區內適齡兒童按“區域劃片、有效證件、分類招生”原則按時就近免試入學;起始年段實行“零起點”招生、“零起點”教學。
1.“有效證件”:“兩一致”戶籍人口憑《戶口簿》《房產證》(或發證機關蓋章認定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經住建局備案的《購房合同》,下同)申請入學。行政事業單位(含上級駐晉單位)編制內員工持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申請子女入學。政策照顧對象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供佐證材料申請入學。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憑“兩證”和《戶口簿》在父(母)務工、居住地學校申請入學,憑“社保繳費憑證”可優先入學政策。
“兩一致”指:適齡兒童與父(母)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房產、戶籍同屬服務區并實際居住)。其中,房產:指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的房產(下稱:房產);實際居住:指交房、裝修并配備生活設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電消費清單,接受入戶調查屬實。
“兩證”指:與父(母)實際居住情況相符的《福建省居住證》;實際務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書》(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該區域經營的《工商營業執照》、完稅憑證、從業憑證等,下同)。
2.“分類招生”:公辦學校根據容量按“①服務區‘兩一致’戶籍人口、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和政策照顧對象→②非‘兩一致’對象(‘有房無戶’、‘有戶無房’子女)→③來晉務工人員子女”的順序招生。
其中“兩一致”戶籍人口對象,在學校容量不足時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m2及以上的房產業主子女→③60m2以下的小戶型房產業主子女”的順序招生;來晉務工人員子女按“①持‘兩證’并在我市購買社保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②持‘兩證’來晉務工人員子女”的順序招生。
學校根據“分類招生”原則,結合自身容量制定并公布招生方案,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同類別入學對象實行無差別登記、平等入學。
(二)統籌調度、保障學位。統籌街道教育資源,按照國家規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
1.“電腦派位(抽簽)”:因學位等教育資源限制原因,服務區入學對象超過學校計劃招生數的,在分類招生原則下,同類別入學對象采用“電腦派位(抽簽)”或按“購房、落戶時間順序”等辦法公平確定招生對象。
2.“區域調劑”:適齡兒童就讀房產所在地服務區學校、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就讀務工地服務區學校有困難的,由教育中心統籌協調解決。
五、招生辦法
(一)公辦小學招生
1.“兩一致”戶籍人口入學。“兩一致”戶籍人口憑《戶口簿》《房產證》申請入學。
(1)社區原住居民對象,憑《戶口簿》、房產證明材料等在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其中,部分原住居民享受照顧政策的社區,原住居民的外孫(外孫女)及其父母同落戶該社區,且父(母)在本社區擁有個人房產并實際居住的,可參照原住居民申請入學。
(2)購房落戶對象,憑《戶口簿》、《房產證》在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同一套房產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在服務區的小學一至六年級就學,多子女家庭除外);祖輩在學校服務區購房并落戶,入學對象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戶的,視為服務區對象(本類別只接收同一父輩的子女入學)。
(3)“兩一致”中的“征遷戶”子女入學。因政府征遷建設造成的戶口與房產暫時分離的入學對象,在過渡安置期內,憑《征遷協議》《租房合同》《戶口簿》申請入學,其中:①原鎮(街道)屬小學服務區的,允許在戶籍所在地或過渡安置地服務區鎮(街道)屬小學申請入學;②原市直小學服務區的,允許在戶籍所在地或過渡安置地市直小學、鎮(街道)屬小學申請入學;③正式安置后,憑《征遷協議》《房產證》《戶口簿》,可在征遷前或安置后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
2.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入學。
(1)行政事業單位(含上級駐晉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入學,持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行政介紹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單位所在地、住宅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片區的市直小學、鎮屬小學申請入學。孫輩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同戶的,在學校容量充足時可參照申請入學。
(2)市屬國有企業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含駐晉分公司)員工的子女入學,持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紹信》(不包括報到證,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業系統內部招聘任命定級批復等),參照市直行政事業單位編制內員工子女入學辦法申請入學。
3.政策照顧對象(指駐晉部隊現役軍人、優秀人才、規模企業高管和專業人才、積分優待對象、晉江市榮譽市民、烈士、見義勇為、勞模等對象子女及港澳臺僑和外籍適齡兒童)入學,執行《2025年晉江市小學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晉招考委〔2025〕6號)相關要求。
4.非“兩一致”對象入學
公辦小學在完成服務區內“兩一致”戶籍人口、政策照顧對象招生任務后,在學校招生計劃和規定班額內,采用電腦派位(抽簽)辦法或根據“購房、落戶時間順序”等辦法招收以下非“兩一致”對象。
(1)實際居住在小學服務區內,擁有房產,但戶口尚未遷入者子女(即上文“有房無戶”對象),憑《房產證》《戶口簿》申請入學。
(2)實際居住在小學服務區內,擁有服務區戶籍,但沒有房產的(即上文“有戶無房”對象),憑《戶口簿》申請入學。
5.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1)各小學在完成服務區“兩一致”適齡兒童、政策照顧對象、非“兩一致”招生任務的基礎上,招收在轄區內務工、居住的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靈水中心小學繼續推行憑“社保繳費憑證”入學政策,其他小學推行憑“社保繳費憑證”優先入學政策。
(2)來晉務工人員憑《戶口簿》《居住證》《勞動合同書》(或營業執照、從業憑證等),子女可在務工(或經商)地服務區學校申請入學,若已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半年以上,憑“社保繳費憑證”子女可優先入學。本市外鎮(街)戶籍人員在靈源(五里園區)務工(或經商),其子女入學可參照執行。
(3)規定時間內登記人數少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可實行“先到優先”辦法招生;規定時間內登記人數多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依據“分類招生”順序,學校可采用電腦派位(抽簽)確定招生對象。
(4)來晉務工人員子女與我市戶籍學生須同等遵守招生規定,父(母)不在晉江務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證件”的、錯過規定報名時間的,不能在晉江入學。因居住、務工地變動,父母雙方不在晉江務工或居住達半年以上的,可引導務工人員子女轉學到其父母務工和居住地就學。
(二)特殊兒童入學
嚴格執行《2025年晉江市小學招生工作意見》要求。
六、部分服務區劃分說明
(一)部分公辦小學和個別樓盤服務區劃分
1.科創新區安置房E、F、G地塊業主子女、科創新區商品房小區業主子女、林口社區原住民子女就讀晉江市科創實驗小學靈源校區。靈源街道區域內市、鎮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員工的子女,軍人子女,晉江市人才“積分優待對象”子女可以申請入讀科創實驗小學靈源校區。
2.林口社區戶籍生、林口安置房(華林新豪園)“兩一致”對象可選擇就讀華林小學;林口社區購房戶子女(百宏香榭麗璟)、林口社區及周邊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就讀華林小學。
3.晉江市科創實驗小學靈源校區根據市、街道招生文件和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辦法。
4.晉江市科創實驗小學靈源校區在完成區域內招生,在核定班生數,剩余名額派位招收靈源街道張前、小浯塘社區原住居民、林口社區“百宏香榭麗璟”小區“兩一致”對象子女。
七、工作要求
(一)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各小學要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嚴禁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借讀費”“捐資助學費”“贊助費”等,制止個別企業、村居(社區)、校董會、老人會違規干擾學校招生行為。
(二)嚴格控制班額規模。各小學要根據福建省實施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專項規劃及我市創建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縣有關要求,起始年級嚴格按照省定班額標準招生。
(三)提高招生服務水平。各小學要在招生期間,公布招生咨詢電話,安排專人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事項,確保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明確答復,不符合入學條件的要有理有據耐心解釋。對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化解。有條件接收插班生的學校,應統一時間登記并通過公平辦法確定接收對象。入學后,轉入學校應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轉接學生學籍,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四)加大招生監督力度。各小學要認真執行招生政策,確保招生信息、招生流程、招生過程公正公平,接受社會監督。對弄虛作假或搭車收費等違反招生政策的人員和學校,一經查實,將嚴格追究當事人與學校領導責任。
八、其他
(一)本《意見》由街道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二)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靈源街道2025年秋季小學招生計劃表
附件
靈源街道2025年小學招生計劃表
類別 |
學校 |
招生 班數 |
招生片區或對象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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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 小學 |
科創實小靈源校區 |
一年級3個班 |
①林口社區原住居民子女;②科創新區安置房E、F、G地塊業主子女;③靈源街道區域內市、鎮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員工的子女,軍人子女;④派位招收靈源街道張前、小浯塘社區原住居民子女;⑤派位招收林口社區“百宏香榭麗璟”小區“兩一致”對象子女(一年級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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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水中心小學 |
一年級5個班 |
①靈水社區、曾林社區戶籍生;②靈源街道區域內市、鎮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員工的子女,軍人子女;③靈水長盛小區、靈水安置房(靈秀家園)、曾林安置房(紫林華苑)、大布林和誠花園城“兩一致”對象;④靈源街道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際務工滿一年及以上員工的子女;⑤服務區及周邊來晉務工人員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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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林小學 |
一年級3個班 |
①林口社區戶籍生;②林口社區“百宏香榭麗璟、華林新豪園”小區“兩一致”對象子女;③林口、張前、大山后、大布林、小布林社區及周邊來晉務工人員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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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峰小學 |
一年級2個班 |
①小浯塘社區戶籍生;②小浯塘社區“福錦花園城”小區“兩一致”對象子女;③小浯塘、英塘、林格社區及周邊來晉務工人員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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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前小學 |
不再招收一年級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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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靈源街道轄區內公辦小學5所(除晉江市科創實驗小學靈源校區外,其他4所為來晉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定點學校),計劃招收一年級13個教學班。 |
抄送:市教育局。
晉江市靈源街道黨政辦 2025年6月1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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