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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和《中共晉江市委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發展“晉江經驗”,勇當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主力領軍,全力建設中國民營經濟強市的實施意見》,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作用,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創新創造活力,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措施。
01 優化企業開辦服
將公章刻制、員工參保登記(含醫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申領發票和稅控設備、銀行預約開戶等業務納入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覆蓋范圍,推動企業開辦各環節、全鏈條提速。
02 推行“全域通辦”
以企業群眾辦事申請需求為導向,推進市場監管行政審批在各鎮(街道)市場監管所、政務服務中心市場監管窗口“全域通辦”,提高審批效率,讓辦事更方便快捷。
03 暢通市場準入準出
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清單以外的平等準入,持續推行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保障不同經營主體在市場準入方面享有平等待遇。開展歇業備案工作,降低經營主體維持成本。持續推進企業注銷便利化,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時間壓縮至20天,加快無效低效經營主體退出。
04 推進登記便利化
對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作為通信地址和司法文書、行政執法文書等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登記的,實行自主申報承諾制。進一步完善“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登記措施,市場主體(不含分支機構和個體工商戶)在住所之外開展經營活動、屬于同一縣級登記機關管轄的,允許申請經營場所登記,免于設立分支機構。
05 簡化“個轉企”程序
降低“個轉企”轉換成本,同步辦理注銷與設立登記。放寬轉型企業名稱登記,允許保留原個體工商戶的字號及行業特點;在經營有效期內,住所(經營場所)不變,原登記前、后置許可的有效證件、經營場所證明可以繼續使用。
06 精簡審批流程
推行市場監管高頻證照聯辦“一件事”。將營業執照和高頻許可證整合為“一件事”,實現企業準入準營“一件事一次辦”,大幅減少企業群眾辦事環節、申請資料、辦理時間和跑動次數。
07 優化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服務
強化信息化支撐服務,通過企業名稱申報系統對申請人提交的名稱進行自動比對,依據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相同相近比對規則等做出禁限用說明或者風險提示,細化完善企業名稱組成要素規范要求,更好服務和引導企業名稱申報。
08 加強質量品牌培育
實施政府質量獎滾動培育發展計劃,加大政府質量獎獎勵扶持政策宣傳,組織開展卓越績效、首席質量官等公益培訓,引導企業導入卓越績效管理模式,爭創各級政府質量獎,發揮質量獎的標桿示范和輻射引領作用,帶動產業、地區質量共同提升。
09 提供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
構建“1+1+N”質量基礎設施綜合服務體系,為企業提供質量、計量、標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綜合性服務,進一步提升服務能級,滿足市場主體質量創新需求。
10 推進小微企業認證提升
持續開展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解決小微企業質量管理匱乏、質量水平不穩定、管理成本較高等問題,發揮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對企業質量提升的作用。
11 提升品牌商譽
舉辦博士進企、專利成果對接等活動,協助企業打造優質專利產品;通過品牌發展保護展示中心、知識產權交易平臺等媒介加強宣傳推介,提升品牌知名度。
12 加強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
在快維中心建立專利糾紛在線立案渠道,精簡維權援助申請材料,實現“一表申請”,并由專利預審員出具專業侵權判定意見;利用智能化案件審理庭,實現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快速審理;實行糾紛調解前置,建立快調快裁機制,將調解貫穿辦案全程,助推案件高效辦結;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合規體檢、維權援助咨詢、保護方案定制等服務。
13 強化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
發揮知識產權快維中心訴調對接的核心作用,強化與法院、行業協會合作,靈活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方式,為企業提供一站式的咨詢、培訓、調解等公益服務,高效化解知識產權糾紛。
14 開展跨省打假工作
深化跨區域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協作,探索與江西、廣東等周邊省市部分地區建立協同合作機制,開展跨區域間線索通報、證據移交、案件協查等工作,幫助企業異地維權舉證,降低維權成本,實現快速反映、及時打擊。
15 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
支持企業海外知識產權布局和維權,引導企業加強海外維權應訴工作,舉辦海外知識產權維權培訓,增強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幫助企業開展海外專利布局。
16 開展涉企違規收費整治
健全亂收費問題線索收集、辦理機制,加大聯合懲戒力度。聚焦政府部門及下屬單位、金融機構、公用企業等重點領域加強監督檢查,推動惠企紓困政策落實落地,著力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資成本和用能成本,以更大力度提振市場信心、優化營商環境。
17 優化市場主體快速修信
推行“優化企業信用修復十條措施”,快速服務企業移出失信名單、修復企業信用。個體工商戶僅因未按時年報被標注經營異常狀態的,在補報完年報并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后,即可取消經營異常狀態標注。
18 推行“雙隨機+信用”監管
整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任務實施,減少對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深入落實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對信用好、風險低的企業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實施包容審慎柔性監管;對信用差、風險高的企業加大抽查比例,強化監管力度。
19 強化公平競爭政策審查
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及舉報處理回應機制,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對現行有效的涉及經營主體經濟活動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清理工作,確保做到“應清盡清”。
20 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制定實施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明確169條法律法規規定的輕微違法行為可不予處罰的適用條件。推行行政執法“四張清單”,明確“三小”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認定標準,統一執法尺度,建立健全柔性監管新方式。
21 推行“全域通辦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專項執法行動”
以查處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規范民生領域營銷行為、保護企業品牌和信譽為重點,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仿冒混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22 簡化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告知手續
施工單位通過“福建省特種設備動態監管平臺”,向擬施工設備所在地的地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提交《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告知單》,即視作完成告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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