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6101-0240-2025-00130
- 備注/文號:晉政規〔2025〕4號
- 發布機構:晉江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09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有關單位:
《晉江市促進商貿服務業提升發展的若干措施》已經十四屆市委常委會第150次(擴大)會議和市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晉江市促進商貿服務業提升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加快推動晉江市構建優質高效服務業新體系,發揮服務業對經濟發展主引擎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措施:
一、扶持商貿企業做大做強
(一)新增納統獎勵。對新增納統的限上批零住餐企業;規上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企業;規上其它交通運輸、倉儲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發改局、交通運輸局)
(二)培育限上批零龍頭企業。對銷售額首次達到10億元、30億元、50億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長超過20%(含)的限上批零企業,分別給予增量部分0.5‰、0.6‰、0.7‰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三)培育發展規上服務業。對規上其他營利性服務業和其他交通運輸、倉儲企業,當年度營業收入增幅超過20%(含)的給予獎勵:50%(含)以下的營收增量部分按1‰、50%-100%(含)的按2‰、100%以上的按2.5‰核算,最高不超過20萬元。(責任單位:市發改局、交通運輸局)
二、扶持發展會展經濟
(一)支持舉辦產業型專業展會。在我市舉辦,展期不少于3天,實際展覽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標準展位(9平方米)數量達200個及以上的產業型專業展會,并事先告知商務局或貿促會的,按照標準展位數量給予組織單位獎勵,特裝展位換算成標準展位數進行補助。其中,對首次舉辦的,按每個標準展位900元予以獎勵;對舉辦二屆(含)至五屆(含)的,按每個標準展位600元予以獎勵;對舉辦六屆(含)至九屆(含)且實際展覽面積達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按每個標準展位480元予以獎勵;對舉辦十屆(含)以上且實際展覽面積達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按每個標準展位360元予以獎勵。對境外(含港澳臺地區)參展商的數量占比達20%及以上,且來自境外3個(含)以上國家或地區的,獎勵標準按其原有類別上浮50%。單屆展會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貿促會)
(二)鼓勵企業抱團參展。對共有10家及以上企業參加國內以內貿為主的知名展會(包括電商展會),并事先告知商務局或貿促會的,給予參展企業每個標準展位補貼5000元,補貼金額不高于實際展位租金,每家企業補貼展位數最多2個。(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貿促會)
三、培育壯大樓宇經濟
入駐商務樓宇補助。對入駐商業性質的商務樓宇(即指商務樓宇的土地用途為“商業、辦公”),租賃合同租期三年以上(含三年),租賃面積超過100平方米(含),年營業收入超1億元(含)、5億元(含)、10億元(含),且同比增長超20%(含)的限上商貿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5萬元、1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四、促進消費提質升級
(一)支持開展促消費活動。對開展汽車家電、家居建材、服裝鞋帽、商圈零售、住宿餐飲、老字號等主題線下促銷活動,且由商務局牽頭或指導,參與活動的企業達到10家(含)以上(美食類按攤位計算不少于15個)的,給予活動組織單位場地租賃、展場搭建、宣傳推廣等實際活動費用30%的補助,單次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鼓勵首店經濟發展。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園區或街區運營等管理主體每引進一家經我市評定為中國(內地)首店、福建首店、泉州首店品牌的零售或餐飲企業,分別給予管理主體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招引獎勵。對經我市評定為中國(內地)首店、福建首店、泉州首店品牌的零售或餐飲企業,分別給予首店運營企業60萬元、40萬元、20萬元的落戶獎勵。(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三)支持品牌首發首秀活動。支持國內外品牌、原創品牌及商業運營商等有關單位在我市舉辦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首發、首秀活動,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不超過實際投入30%的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四)新獲評老字號補貼。對獲國家、省、泉州市商務部門認定為“中華老字號”“福建老字號”“泉州老字號”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3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五、加快發展家政養老服務業
(一)鼓勵發展員工制家政企業。對經認定符合員工制條件且員工人數達20人及以上的家政企業,按其場地租金50%的標準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推動養老服務專業化規范化發展。對運營管理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站(農村幸福院、日照中心)、村級敬老院等養老服務設施一年以上、年度服務規模平均達到100人、且不少于5000人次,通過第三方評估達到等級評定四星級、五星級標準的,分別給予該專業化組織或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責任單位:市民政局)
六、提升市場保供能力
鼓勵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對城鄉菜市場(集貿市場、農貿市場)進行標準化建設、改造,投資額達到100萬元及以上且建設、改造面積達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其投資總額20%的標準給予補助,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七、促進電子商務發展
(一)支持建設海外倉。支持企業在境外建設(運營)公共海外倉,為我市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綜合配套服務。對倉儲面積達到5000平方米(含)以上、服務企業數量不少于30(含)家的海外倉,給予海外倉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35萬元;對倉儲面積達到2000—5000平方米、服務企業數量不少于20家(含)的海外倉,給予海外倉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25萬元;對倉儲面積2000平方米(含)以下、服務企業數量不少于15家(含)的海外倉,給予海外倉運營主體一次性獎勵15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支持布局跨境電商集貨倉。對運營使用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含),且年度累計出口包裹10萬個(含)以上的跨境電商集貨倉,給予運營主體不超過1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入駐海關特殊監管區開展跨境電商保稅進出口業務,租賃倉庫面積超過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運營主體每月2元/平方米租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三)支持跨境電商產業園區(集聚區)高質量發展。鼓勵在全市范圍內利用園區、商務樓宇、專業集聚區等產業載體,招引跨境電商企業和相關運營服務企業并形成聚集,對認定的市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區(集聚區),根據產業集聚成效,分別給予園區運營主體30萬元、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分檔獎勵,專項用于園區內企業招引、孵化、培訓、物流、房租等支出。(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四)壯大跨境電商產業園區(集聚區)。對入駐市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區(集聚區)或入駐政府認定的電商園區(如濱江商務區)的跨境電商企業,上年度網絡交易額在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1億元(含)—5億元(不含)、5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實際租賃面積50%、60%、70%、100%的租金補助。對入駐市級跨境電商產業園區(集聚區)或入駐政府認定的電商園區(如濱江商務區)的跨境服務商,上年度服務跨境電商企業30家(含)—50家(不含)、50家(含)—80家(不含)、80家及以上,且與企業簽訂相關服務協議的,分別給予實際租賃面積30%、40%、50%的租金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補助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五)鼓勵品牌全球推廣。對當年度跨境電商出口銷售額達到5000萬元(含)以上規模的工貿企業,使用自主品牌進行推廣,當年度推廣費用超過50萬元(含)的,按不超過當年度跨境電商網絡營銷推廣費用的2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1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六)鼓勵做大做強電商業務。對年度網絡銷售額首超2000萬元(含)、5000萬元(含)、1億元(含)、2億元(含)的限上商貿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25萬元、50萬元、100萬元;被國家級、省級商務部門新評定為電子商務示范園區或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按照當年度獲評最高項榮譽為準)。對當年度網絡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的限上商貿企業,按當年度實際支出的達人直播費用的30%給予補助,單家企業最高補助2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七)支持建設獨立站。鼓勵支持有條件的晉江市企業自建獨立站開展跨境電商業務,且年成交額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的獨立站項目給予建設費用30%扶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八)支持舉辦電商主題活動。對在晉江市舉辦的電商大講堂、電商論壇、電商大賽等大型電商類活動,且由商協會、第三方服務機構及官方認定的電商園區舉辦,活動參與人數達到200人(含)以上的,按其實際發生費用50%的標準給予補助,單場活動最高不超過20萬元;經市政府批準的重大電商活動,補助比例上浮至80%,單場活動最高50萬元。同一主體每年最多補助2場主題活動。(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八、推動物流業轉型升級
(一)支持產業聯動發展。對物流企業承接我市單家制造、商貿等跨產業企業的采購、運輸、倉儲、貨代、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等兩個環節(含)以上物流服務外包,且年度實際總外包物流費用達到50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按物流企業實際承接該單家企業物流服務外包總費用的5%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二)提升物流總部等級。對首次被中國物流采購聯合會綜合評估為3A、4A、5A級的物流企業,或三星、四星、五星級的冷鏈物流企業(包括新引進的帶級別物流企業),分別給予物流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給予冷鏈物流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20萬元、50萬元。對晉升等級的物流企業或冷鏈物流企業的獎勵,應扣除已享受的評級獎勵部分。(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三)培育冷鏈運輸企業。對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冷鏈運輸企業,自2025年購置新的專業化、標準化冷鏈運輸車輛,取得冷鏈運輸經營許可,且年度為冷鏈倉儲企業提供運輸服務費用超過500萬元(含)、1000萬元(含)、1500萬元(含)的,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九、鼓勵開展國際化運作
支持企業依法并購國外高端品牌或技術平臺。晉江市內企業新增并購國外高端品牌或技術平臺,獲得國外高端品牌全球或區域的經營管理權、所有權、控制權,且設立被并購企業總部統一經營和運營一年以上的,按實際并購金額給予分檔獎勵:1000萬美元(含)—5000萬美元的,按照實際并購金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5000萬美元(含)—1億美元的,按照實際并購金額的6‰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1億美元(含)以上的,按照實際并購金額的8‰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另外對并購金額1億美元以上的,納入貼息優質企業,對企業實施并購產生的銀行并購貸款利息和信用擔保費,給予50%補貼,補貼期限最長24個月,累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財政局)
本措施由晉江市商務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實施管理相關規定以配套出臺的操作程序為準,同時對符合商貿服務業發展方向的重點項目,經評估論證后可給予一定政策支持。
本措施自2025年6月8日起正式施行,至2026年12月31日止。2025年1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符合條件的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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